2024-11-29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43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4-10-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42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4-06-2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40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4-05-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39升级内容说明
1、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支持数电“电子发票(通行费)”的勾选抵扣类业务,以及入账、查询、下载等功能。
2、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2024-03-29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37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3-12-2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35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3-10-3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34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3-09-2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33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3-08-3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32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3-07-3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31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3-04-2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9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发起红字申请”、“红字申请确认”功能。
2、将平台内相关“全电发票”字样调整为“数电票”。2023-03-3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8升级内容说明
1、针对已办理跨省迁移业务的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支持企业在迁入省继续办理未勾选抵扣凭证的相关业务,同时可以通过“发票管理-跨省迁移发票查询”功能查询迁移发票的汇总及明细信息。
2、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2022-11-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6升级内容说明
1、当一般纳税人在综合服务平台勾选抵扣其小规模纳税人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抵扣凭证时,予以风险提示。
2、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2022-10-3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5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2-09-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4升级内容说明
1、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支持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勾选抵扣类业务,以及入账、查询、下载等功能。
2、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2022-06-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3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2-05-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2升级内容说明
1、新增【发票管理-发票勾选入账】功能,支持企业通过页面勾选操作,进行发票入账。同时,原有【发票入账】功能,支持企业使用扫描枪进行扫描入账。
2、新增【发票管理-发票批量查验】功能,支持企业对发票进行批量查验。
3、新增【发票管理-发起红字申请】功能,通过此功能,企业可以对接收到的数电票发起开具红字发票的申请。
4、优化税务数字账户功能中关于数电票的预览和下载功能。2022-04-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1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2-04-14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0升级内容说明
1、针对企业取得的低版本开票软件开具的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在系统的首页新增提醒和明细查询功能。
2022-03-3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20升级内容说明
1、纳税人使用【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功能,查询勾选用于抵扣的统计表及明细数据时,其历史属期限制从最近12个月调整为可以查询2019年10月及之后属期的数据。
2022-02-2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9升级内容说明
1、企业勾选“不抵扣”用途时,新增“不抵扣原因”作为必录项,同时调整抵扣统计表的表样。
2、针对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新增【汇总勾选确认维护功能】,针对需要进行汇总勾选的总机构,系统支持其对所辖分支机构取得的进项抵扣凭证统一进行勾选、确认。
3、优化【发票入账】功能的校验,对于未入账的全额冲红的发票不允许入账。
4、新增【发票健康度自检】功能,对于经检查存在票面信息异常的发票在系统首页进行提醒。2021-12-3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8升级内容说明
1、首页新增企业取得的增值税发票被红冲情况的提醒。
2021-11-25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7升级内容说明
1、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中支持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称数电票)的查询、用途勾选、入账和发票下载等业务。
2、在【发票抵扣勾选】和【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功能中,将“有效税额”调整为“可抵扣税额”,且不允许人工修改和编辑。针对数电票专票,系统自动计算其红冲剩余税额作为“可抵扣税额”,并支持“可抵扣税额”勾选。
3、新增【税务数字账户】功能,支持数电票的查询和可视化展示,支持数电票的PDF、OFD文件下载,支持试点省企业进行数电票的入账凭证下载,并支持发票查询及结果导出。
4、新增【发票管理-红字申请确认】功能,支持数电票的购方企业查询销方发起的红冲申请并对其进行确认。
5、新增【发票管理-授信额度调整】功能,支持数电票试点省试点企业进行授信额度调整。2021-10-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6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1-06-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5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发票下载,增加未处理任务的撤销等功能。
2、当企业勾选黄色疑点发票时,页面增加相应提示信息。2021-04-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4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1-03-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3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其他相关功能。
2021-01-2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2升级内容说明
1、新增“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提醒”功能,系统将企业本月(本月1日至当前)取得的各类红字增值税发票信息,在系统首页以弹窗方式进行提示。
2020-12-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1升级内容说明
1、“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成品油发票认证”新增成品油负数发票的自动汇总,负数发票的油品数量将同步参与成品油消费税申报比对。
2、新增“税收政策提醒”功能,系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及本省税务机关发布发布的政策在系统首页以列表形式弹窗提示。同时新增“系统辅助功能-税收政策查询”功能,可以查询到国家税务总局及本省税务机关发布的税收政策及明细内容。2020-9-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10升级内容说明
1、【抵扣勾选-逾期发票抵扣勾选】的“逾期抵扣申请”支持查看逾期稽核结果。当审核状态为“通过”时,企业可通过“查看稽核结果”确定是否可以进行逾期抵扣勾选操作。其中,只有逾期稽核结果为“相符”的发票,才能进行后续逾期抵扣勾选操作。
2、平台新增和优化相关提醒功能。2020-5-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08升级内容说明
1、更新允许进行成品油相关业务的海关商品编码,并进行相关历史数据的处理。
2、优化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功能。2020-4-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07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平台“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延期批量勾选”、“退税批量勾选”、“代办退税批量勾选”的批量勾选模板,模板中新增“发票类型”信息。
2、平台新增“发票管理-普通发票入账”功能,非增值税抵扣凭证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税率栏次为不征税的通行费电子发票支持入账处理。2020-3-30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06升级内容说明
1、平台“发票批量抵扣勾选”、“延期批量勾选”、“退税批量勾选”,新增海关缴款书批量勾选功能。
2、平台“成品油消费税管理-海关缴款书录入”功能不再支持油品明细的录入,只能查询已录入的海关缴款书明细。总局将把符合要求的海关缴款书油品明细数据进行下发,供成品油企业进行相关业务处理2020-2-28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05升级内容说明
1、平台取消2017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抵扣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
2、平台调整逾期抵扣申请校验规则,2017年1月1日(不含)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方可进行逾期抵扣申请。
3、平台调整抵扣统计确认签名功能,改为使用纳税人自行设置的“确认密码”对抵扣统计数据进行确认。
4、平台新增“企业档案信息-抵扣统计确认密码维护”,纳税人可自行设置、修改、重置抵扣统计确认密码。
5、平台新增“抵扣勾选-延期抵扣勾选”功能,纳税人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税款所属期,补充进行该期进项发票的勾选、确认操作。2020-1-16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04升级内容说明
1、平台增加对海关缴款书的相关操作功能,纳税人可在本平台查询和勾选本企业取得的海关缴款书,支持勾选为抵扣、不抵扣、退税等用途。
2、对于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按照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清分下发,纳税人可以直接勾选确认;对于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在本平台进行勾选。
3、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其他相关功能。2019-12-26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03升级内容说明
1、优化抵扣统计模块相关功能,纳税人在点击申请统计后可以立即查看统计结果。
2、增加抵扣凭证逾期提醒功能,对于在征期结束后即将逾期的抵扣凭证进行弹窗提醒和高亮显示。
3、优化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其他相关功能。2019-12-12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02升级内容说明
1、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优化抵扣统计功能,由异步定时统计调整为实时统计。
2、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增加汇总纳税申报企业信息维护功能。
3、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其他相关功能进行优化。2019-10-26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V4.0.00升级内容说明
1、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更名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2、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主要功能模块为:抵扣勾选、 退税勾选、代办退税勾选、进项发票查询、税务事项通知书、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发票下载、档案信息维护。
3、对于勾选用途为抵扣的发票,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可抵扣税额。
4、对于数据来源为扫描认证的发票,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自行修改用途。
5、抵扣勾选统计确认功能模块增加了确认签名操作,纳税人在申报之前必须对当前属期勾选的发票清册进行确认签名。2019-06-26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12升级内容说明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新增了成品油库存管理控制:
为加强成品油经销企业的库存管理,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成品油消费税模块勾选前,需将该张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已认证(扫描或勾选确认,含抵扣/退税/代办退税),方能允许勾选成品油库存用途。2019-04-26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11升级内容说明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了优化处理:
一、增加出口退税备案类型企业使用本平台进行退税勾选和代办退税勾选。
二、对部分功能模块进行了优化。2019-02-25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10升级内容说明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扩大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对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放勾选认证权限,不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信用等级进行校验。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2018-08-28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09升级内容说明
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新增异常扣税凭证的相关控制:
一、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新增“税务事项通知书”模块,支持纳税人在线对税务事项通知书的查询和下载功能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尚未认证的,不允许认证;认证后尚未申报抵扣或申报出口退税的,暂不允许抵扣或者办理退税。经核实,符合现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或出口退税相关规定的,企业可继续认证,申报抵扣,或解除担保并继续办理出口退税。2018-05-28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08升级内容说明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有以下重大变化:
一、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
二、转登记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当期尚未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转登记纳税人在取得以后应当持税控设备,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税务局端)为其办理选择确认2018-04-25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07升级内容说明
本次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新增如下功能:
一、优化增值税发票勾选认证模块,优化待勾选发票排序方式。
二、优化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功能模块,对购进数据选择、油品调拨、调拨情况查询等功能进行了优化。2018-03-27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06升级内容说明
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有以下重大变化:
一、新增成品油生产企业消费税勾选认证功能
1.成品油生产企业应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勾选认证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
2.勾选认证的数据信息包括三项内容,一是允许抵扣的成品油发票信息;二是允许抵扣的海关进口成品油消费税缴款书信息;三是用于计算库存数量的润滑油基础油(废矿物油)和变性燃料乙醇发票信息。
二、支持小规模成品油经销企业选择确认油品库存功能
小规模成品油经销企业可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作为开具成品油发票的库存总量。
三、新增汇总纳税的成品油经销企业调拨库存功能
对于增值税汇总纳税的成品油经销企业,实现总机构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统一确认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并通过调拨库存功能,给成员企业调拨分配油品数量,成员企业可在调拨分配的油品数量范围内开具成品油发票。
四、新增乙醇汽油领用控制功能
对于兼营调和乙醇汽油的成品油经销企业实行以进控销管理。实现对仅外购的“车用乙醇汽油调和组分油(货物编码:10701010105)”和“变性燃料乙醇(货物编码:10701020208)”进行领用存控制,根据调配比例调配成乙醇汽油(货物编码:10701010103)数量,并作为乙醇汽油库存量对外销售。2018-02-26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V3.0.05升级内容说明
本次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新增成品油消费税管理功能:
成品油经销企业开具成品油发票前,应登陆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选择确认已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
1、期初数据录入
成品油经销企业应于2018年3月10日前(包括3月10日),将截至2018年2月28日的成品油库存情况(不包括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成品油库存)录入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
2、海关缴款书录入
成品油经销企业将已取得的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相关信息,录入至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中。
3、购进数据选择
成品油经销企业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成品油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进行选择确认,作为开具成品油发票油品总量。
开具的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应不大于所勾选确认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信息中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4、明细查询和换算标准查询
为了企业能更好掌握勾选确认的油品购进数量,以及了解单位换算率标准,本平台提供了勾选/录入购进数据操作明细查询,以及换算率标准查询等。